还地桥镇党政班子成员个人廉政承诺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为规范自身廉洁从政行为,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带好一班人,为还地桥的跨越发展作出努力,现就履行书记职责和廉政事项承诺如下:
一、纪律承诺:认真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规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二、岗位承诺:认真履行乡镇党委书记为农村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本人按“八个不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一是不到下属单位、企业报销个人和亲属的各种费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项目建设均通过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决策,不参与工程建设招标,不为亲属或朋友谋取私利;三是不利用手中职权收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法拒收的即时上交镇纪委;四是不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不用公车办私事;五是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按好的作风选人,用作风好的人;六是按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通过会议讨论,会议研定,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度资金分配和使用;七是除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外不参与吃请;八是不大势操办喜事、不借机敛财。
三、其他承诺:组织开展好“干部作风建设年”、“干部素质提升工程”、记“勤廉日记”和“晒业绩、核实绩”等活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逐步提高-干部素质,强化全镇干部廉洁自律建设。
承诺人:曹 华
20xx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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