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_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各村、镇直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春节值班期间,由带班人员负责汇总上报每天的摸排情况。
二、加强社会面防控
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格控制举办大型活动,切实做好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卫生院、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倡议公众在疫情防范时期,保持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三、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村如发现问题,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卫生院,由卫生院派专人进行核实。
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如发现疫情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卫生院报告。
四、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卫生院要做好药品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市场监管所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派出所对违法制造恐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财政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五、局部疫情应对处置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规模,严防扩散蔓延。
(一)医疗救治
1.卫生院要成立一个流调小组,确保_患者救治有力、有序、有效。
2.发现病例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并向镇疫情指挥部进行报告。
(二)中高风险人群管理
1.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前7天每天做1次核酸检测。
2.对可疑环境暴露的人员要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和3次核酸检测,对可疑环境暴露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均要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
3.对与病例生活轨迹可能有交叉、存在接触机会的社会人员,采取向社会公开病例生活轨迹的方式,寻找可能与病例有过接融的人员,并对其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4.对已经流出疫情发生地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及时了解去向,并向目的地有关部门通报信息,镇、村开展协查和人员管控。
(三)人群筛查检测
在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检测范围,合理设置采样点。
1.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经常性居住地所在村、工作单位、经常性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人员做到“应检尽检;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经常活动地所在镇村人员,应根据自愿原则,做到“愿检尽检。
2.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有过近距离接触的所有无防护人员,经常性居住地所在村、工作单位、经常性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人员做到“应检尽检;经常活动地所在本镇、村人员,应根据自愿原则,做到“愿检尽检。
3.对于扩大筛查核酸检测为阳性者,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新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对待,仍然要依据1和2开展新的扩大筛查范围划定。
(四)社区管控
1.牢牢抓住社区管控这个关键,进一步充实社区管控力量,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四早原则,视疫情形势将人员管控范围划至自然村等最小单元。
2.完善对返回社区的_治愈出院患者和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能者管理,会同专业机构落实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
(五)公共场所管理
加强学校、敬老院、企业等重点机构封闭式管理;全面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限制客流和营业时间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中高风险地区可根据防控需要,采取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停课等措施。
(六)风险沟通与信息发布
镇疫情指挥部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信息发布程序和工作要求,及时公布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遮不盖,发实声、报实情,以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澄清各类传言,争取全社会支持,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强疫情发生地的抗疫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关注食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私极防控疫情。
六、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社会稳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班子成员和卫生院一线人员,春节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得离开临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开临泉,须经县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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