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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法人独资公司)

2021-02-03 来源:独旅网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

  (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 占有股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 %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 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 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营他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三方股权转让合同范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鉴于条款

  1.1 甲方与乙方分别合法拥有上海睿动多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及 %股权。现经俩股东决定,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方,由丙方继受。

  1.2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目前仍处于有效存续期间。

  1.3 目标公司在上海市 工商管理局注册,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 丙方看好目标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受让甲方及乙方的全部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1.5 甲、乙、丙三方承诺:各方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具有完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连续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误;各方应当对因提供虚假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鉴于条款,均作为本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现丙方就其收购甲方和乙方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利、义务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股权转让标的

  2.1 丙方同意受让甲方和乙方 %股权,及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2.2 甲方、乙方同意丙方受让目标公司 %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 股权转让的进度以及转让对价支付方式

  3.1 甲、乙、丙三方确认:

  3.1.1 丙方受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3.1.2 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税、费由丙方承担。

  3.2 丙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支付转让款

  3.2.1 本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和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3.2.2 甲方和乙方应在收到丙方的股权转让款当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3 办理工商变更过程中,如遇障碍,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积极协助丙方办理。

  第四条 不可抗力

  4.1 本协议书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书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股权转让中获悉的有关对方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否则,应当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书签订后,即对本协议书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予以恪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则除继续履行外,还应当以人民币拾万元之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书终止

  7.1 本协议已履行完毕。

  7.2 协议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拒不履行本协议书,另一方可按本协议书第6.2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后,终止履行本协议书。

  第八条 协议书的修改

  8.1 本协议书签署后,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改。

  8.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协议书各方另行补充约定。

  8.3 协议双方确认:对本协议书所作的补充、修改、修正及备忘录对协议书

  双方均有约束力,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效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

  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书生效条件

  10.1 本协议书经协议备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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