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在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各科室密切配合下,围绕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以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创建行动为抓手,以构建和谐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园区综合生态环境、企业环境、人居环境和卫生环境,园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加快园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对园区的环保工作进行自查: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行动,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申成勇通知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袁伟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相关科室、社区和企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各部门、社区、企业齐抓共管的良好管理局面。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水平
园区因有工业企业的落户,由此产生的各类环境问题也凸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园区利用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居民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并形成宣传网络,实现环保宣传全覆盖。在各企业、社区设置环保义务督察员,加强了环保宣传及监督工作。上半年共计张贴宣传画160处,书写横幅、标语28幅,发放宣传资料1650余份,营造了良好环保宣传氛围。
三、狠抓落实,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一)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限期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或转产;对造成严重污染事件和群体性污染事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租赁厂房,未完成“三同时”手续的由园区管委会先行查封,要求整改,并经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
(二)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1)要求企业组织资金,尽快启动污水处理设备购买及设施建设,配合环保局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否能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完善雨污分流、建设专业污水处理排放系统,对磷化池沉淀回用水池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城污水管网,需要通过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处理或者循环使用。
(2)污水处理设施简单,运行不规范,操作人员文化层次低,未参加专业培训,造成污水不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合格上岗人员进行调整,务必确保正常运转并经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并根据规范做好记录。
(3)根据环保督查要求,完善标识标牌,签订危废处理合同、转移联单及台账。
(4)加快实施任家桥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5月底前正常竣工投产并试运行。并将雨污管网的治理纳入海绵城市规划,尽快实施。
(5)加快蓬溪县上游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废水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加强与各联系部门的协调工作,减少前期工作周期,确保项目于20xx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及时处理拓展区企业以及安置房污水排放问题,防止地表土污染以及水源污染。
(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1)要求企业尽快完善中央吸尘系统。对原有吸尘系统损毁的尽快予以修复,投入运行。对中央吸尘器高度不够的予以整改,设置标志标牌,烟囱前段必须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监测采样孔。
(2)加强环保网格化巡查小组的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门业企业内部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并将运送垃圾车辆暂扣,拍照取证后交由县环保局处置。
(3)对该使用防尘罩、防尘袋的必须严格要求使用,对达不到防尘和吸尘的功效,甚至直接排放或偷排在露天的企业,按要求进行严肃查处。
(4)禁止使用煤炭作为燃料,逐步淘汰锅炉,购买彩钢芯板替代。车间喷漆的车间必须设置收集装置,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罩等设备。
(四)固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1)一般固废处理:门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必须规范化分类堆放,签订回收合同,建立台账和转移联单。
(2)启动一般固废处理厂的论证、选址、建设工作。
(3)危化固废处理:设置专门的油漆、漆渣堆放点,按要求采用工程措施设置地面防渗、防漏处理。磷化池废液、废渣等也必须由专业回收机构集中回收,签订回收合同,并建立台账。
(4)门业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废机油、润滑油等必须建立购买、使用台账,设置专门的区域收集,打围操作,不得出现溢散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园区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欠缺,环保资金投入不到位。项目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常有发生,噪音、炮损、扬尘污染、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二)园区缺乏专业队伍,对企业巡查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忽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1、成立门业企业污染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园区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事务,安排人事及资金筹措。副组长由相应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门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治理方案的审定及监督执行。组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环保局和园区共同担任,负责排查门业企业污染源,制定污染物治理方案,并督查企业污染治理措施、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工作小组通报污染治理情况,协助环保执法部门对污染企业的关停、查封、停业整顿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经信局下设门业企业环境治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污染企业治理的情况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2、每个门业企业必须明确一名环保负责专人,设立专门环保科(部)。根据企业环境管理需要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专项资金,并将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环境治理综合办公室备案。
3、成立梨园社区和华园社区组成的环保网格化巡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配合城 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发现、管控、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梨园社区及华园社区网格管理人员的作用,实行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并将运送垃圾车辆暂扣,拍照取证后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二)加强环保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门业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园区在交通要道搞好环保知识的宣传,企业每月将环保知识在公示栏进行更新、登载,并按要求做好宣传标识标语。深刻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三)加大项目投入。一是继续加快西华拓展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的各项工作;二是立即着手制定园区雨污管网整治方案并尽快实施;三是启动全县工业固废处理厂建设。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xx年对燃煤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技改扩能等企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走节能环保发展之路。同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资源要素的倾斜力度,加大工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环保治理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银企对接等融资支持,原则上对于环保优秀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加大督查和奖惩力度。园区协同主管部门不定期的对门业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督查,建好环保督查台账,发现一件、处理一件、整改一件;对在环保工作中获得中省市各类荣誉、认定和表彰的门业企业,年终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业企业的综合评定中予以加分奖励;优秀企业在享受中省市县产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引导资金上优先支持。对于环保工作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或者受到处罚的门业企业,相应扣减综合评定分值,享受各类资金中不予支持;出现环保违法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门业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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