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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森林火灾的倡议书

2021-02-01 来源:独旅网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居住的环境天更蓝了、景观更美了。

  山、山是我市两座得天独厚的山体公园,是市民登山健身、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及大力支持,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可喜成绩,在此向全市人民表示诚挚的感谢!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当前,已到了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秋季枯枝落叶较多,植被干枯易燃,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连续干旱无雨给森林防火带来了巨大困难,加之每天进入佳山、雨山休闲健身的吸烟市民较多,佳山、雨山森林资源时刻受到威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向全市人民倡议如下: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

  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而且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严格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规定,不在佳山、雨山防火区内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投放孔明灯及实施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要积极服从护林人员劝导,不态度粗暴、不明知故犯,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灭森林火灾隐患。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一旦发现火情,要拨打119报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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