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82.5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起至 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 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20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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