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了保证学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让孩子度过一个欢乐、愉快、安全的假期,进一步明确假期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发放安全责任书告知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学校向您提出如下建议,希望您在假期中加强对孩子的监督管理,确保孩子的假期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中小学生均不准骑自行车或电动车;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不坐超载超限车辆。
2、家长做好对孩子的管理工作,不准孩子到河、湖、沟、渠边玩耍、游泳;防止不慎跌入水中,造成溺水事故。
3、不准学生独自使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4、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教会孩子正确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5、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防止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发生,患病后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严禁吸烟、喝酒。
6、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玩耍;勿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各种邪教活动;不购买、不借阅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光碟、录像带;不看低级趣味的影视作品。
7、不轻信陌生人的网上邀请,不和网友私自外出见面、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外出时要先告知父母,经父母同意后方可离家;不在外面过夜,家长要及时关注了解孩子的动向。
8、不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以免失足跌伤,不摘花拽草;在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做到不追逐打闹,文明有礼。
9、暑假期间,学生家长应督促孩子及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假期作业。
10、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应由第一监护人(家长)负责。
11、不和陌生人搭讪,不接陌生人电话,不乘坐陌生人车辆。 以上公约要求学生认真遵守,请家长监督执行!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