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息要求。
办事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应提前到达办公室做好准备,下班时应在下班时间到后再开始作下班准备;外出办事要告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
二、办公要求
(一)上班时间专心工作,文明办公,不随意串岗、扎堆闲聊,不大声喧哗,不讲粗话、脏话,接待群众要文明礼貌;
(二)按时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和工委、办事处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日除星期五下午外,其他上班时间不得安排文体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必须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
(三)不在上班时间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买卖基金;
(四)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五)不无故关闭通讯工具。
三、会议纪律
(一)请假要求。因事不能参加办事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办事处重要会议的,与会人员必须通过党政办公室主任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假。特殊情况需另安排人代替开会的,需通过党政办公室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其他会议必须向召集会议的有关办事处领导请假。请假得到批准后,应及时向会议组织部门反馈。
(二)会场纪律。
1.与会人员一般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不得迟到早退。凡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后进入会场的人员,一律视为迟到。
2.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3.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对外联系的,必须离开会场)。
4.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打瞌睡,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以及有其他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
四、出差报告规定。
办事处工作人员凡是离开市区(包括到本市12县)出差、开会的,必须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五、值班要求。
(一)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时,部门必须留人值班,不得出现人去室空的现象;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不得出现带班领导不到岗、值班人员空岗、通讯联系不畅通等现象。
六、通讯要求。
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有违反该规定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办公室卫生要求。
(一)办公场所应保持整齐、卫生;
(二)墙上不乱张贴,办公桌、窗台、柜顶、沙发、茶几要整洁;
(三)文件柜内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放文件资料;
(四)严禁随地吐痰和丢纸屑、垃圾。
八、节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