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凭证审核
按《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财务制度、收支标准等规定,对本单位发生的一切经济事项逐笔审核,审核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制度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掌握费用开支标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原始凭证的审核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合法性审核。即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现象,及原始凭证本身是否合法等。
2、合理性审核。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是工作所需要的,是否符合厉行节约、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原则。
3、真实性审核。
4、正确性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存在计算方面的错误。
5、完整性审核。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附件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原始凭证审核后,应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进行不同的处理。
(二)复核记账凭证
对记账凭证的审核,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填制依据是否真实,所附原始凭证手续是否齐全,记账凭证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
2、审核记账凭证内容是否完整。如日期、摘要、编号、会计科目名称、金额、附件张数、有关人员签章等。
3、审核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使用前后是否一致。
4、审核金额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