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包 单 位: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表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水电表安装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及内容:3#楼2、3、4、6、顶层水电表安装(详见工程预算书)。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1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5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5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安排。
四、质量标准: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如质量未达到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干价为25000.00。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工程变动,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为工程变更。
六、工程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1、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乙方缴纳5%质保金日起10日内,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100%。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1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争议: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5月 日。
4、签订地点:
甲 方: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乙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称:
开户行:
户号: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