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年度考评推荐和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推荐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年级或者行政组的考核推荐工作。
2.成立由中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在编在岗(或者借调到我校的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名额分配。根据工作实际,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和处室四个单元分别进行。学校根据各年级和行政组年度考核的人数,根据人社局分配的优秀指标,按照参加年度考核人数30%的比例分别进行分配,再由各年级、行政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当年新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人员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
4.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新招考的教职工在试用期内,首次就业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②派出挂职借调、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人员时间累积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⑤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填写年度考核表。
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则、内容及步骤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的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的步骤
1.学习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个人总结。所有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中都应从思想上、业务上进行认真总结,按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优秀等次初选方法。
任课教师由各年级按照评议成绩占60%(民主评议占30%,年级考评占30%),绩效成绩占4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处室管理服务人员,按照民主评议成绩占40%,处室考评推荐小组评议成绩占6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人员。
4.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按照各年级和行政组推荐的人员成绩排名顺序印制选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对优秀等次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
5.在校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人社局。
说明:
1.对主动让出优秀指标的人员(由办公室存档),以后职称评聘时,在不违背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仍然按照优秀等次加分。
2.对让出的优秀指标,按照最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一线教师优先。同为一线教师的,依次按照教龄、工作量、荣誉、对学校的贡献等进行确定。
4.考核打分按照百分制,分数在70-100之间,不在该范围段的分数视为无效(为了公平,在计算民主评议成绩时去掉三个最高分,去掉三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考评小组成绩计算时去掉二个最高分,去掉二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5.处室兼课人员若随年级考核,原则上按照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的最高工作量计算;否则,随处室人员一起考核。
6.借调人员统一参加考评,使用编制所在单位分配的优秀指标。
二○xx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