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渝交委安〔20xx〕18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綦交委发〔20xx〕146号)文件要求,我队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队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成立了以支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和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对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一)加强路政巡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各路政执法大队继续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合理安排时间、线路、人员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违章占道、破坏和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大检查期间,我队在路政管理方面共组织执法人员上路巡查736人次,出动执法车211辆次,清理违法占道堆积物72处3156m2,查处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9件,查处违法建筑23件,制止其他路政违法行为78起,维护公路施工秩序167人次;在超限治理方面共投入治超人员4175人次,出动执法车752辆次,检查车辆82263辆次,查处超限车辆20xx辆次,卸载车辆770辆次,卸载总重3181吨,罚款37.8万元,将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保障了管辖公路安全与畅通。
(二)强化日常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支队机关办公楼,赶水、三江和三角超限运输检测站的消防设施及其通道、办公设备、水电气设施、仪器设备等进行了检查,投入2千余元为3个固定治超站配置了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并严格按照规定整改安全隐患,扎实做好环境区域卫生、门前“三包”和安全值班保卫等工作。安全大检查期间,共组织安全检查人员135人次,深入基层安全检查39次,上报及向相关单位发送公路安全隐患整改函6期,做到了检查工作到位、检查力量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监管措施到位。
(三)加强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驾驶员自觉遵守支队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开带病车,开快车,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确保了公务用车安全和行车安全。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注重自身安全,切实做到着装规范,指挥检查车辆的手势必须规范,并与对方来车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在弯道、下坡处检查、拦截车辆,确保安全、文明执法。
三、加强安全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尤其是在防汛值班期间,每天由一名支队领导在岗带班,支队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无脱岗、漏岗、误岗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支队和上级报送值班情况,确保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