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法治办的要求,对照《法治型机关(单位)考核评定细则》的有关内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本局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扎实推进,顺利展开,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构筑和谐社会环境作了一些有益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我局充分发挥物价行政职能,在办理案件、处置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确保良好的价格秩序等方面,能正确使用有关物价法律、法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上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程序规范动作,忠诚地服从各级领导的决策。
二、不断加强物价法规的宣传与普及
我们积极利用110联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适时地将“五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向广大市场群众进行灌输,以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物价法制意识。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升在“平安建设”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常抓不懈
我们利用集中学习日、党员干部活动日,收看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电视直播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动员全局机关干部人人参与到法治建设的活动中来。同时,狠抓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将《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自律、自究制度的执行放在首要位子,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知识更新、能力水平提高放在首要位子,将定期监督与日常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结合放在首要位子。通过一系列有效的规范管理,上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滥用行政处罚权、不当执法等行为。
四、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机关作风关乎我局工作效率的高低,服务水平的质量,也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上半年我们能一贯地认真剖析我局及其各部门、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存在问题,以机关效能建设、物价系统“三项制度”改革等为契机,及时有效把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向每一位机关干部讲清、讲透,同时阐明个人工作、生活等作风是整个机关作风建设有益组成,不可或缺。
总之,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离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标准尚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以求改进,切实将我局法治工作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平台,为法治建设争创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