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7、居住地办理的,需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办理地点: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