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书》已收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本单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等)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做好本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本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实施对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包括从业人员驾骑电动车、安全出行以及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不使用应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省、市、区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自备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
八、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九、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标准储存安全风险抵押金或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
十一、自觉接受各级各类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社会责任。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