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消防控制目标的实现,切实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签订本责任书:
1.不携带烟火进入学校,对身边违章携带烟头或吸烟现象给予举报或制止。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责任区内的明火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杜绝现场的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3.检查维护办公区及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4.在办公室、教室、库房等责任区内不私拉电线,不乱用电器;不在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实验室、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给电动车等电器充、放电;严格执行班后断电制度,明确各电气设施的责任人,随时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不违章用电,对电气火险隐患及时发现上报处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或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熟练掌握现场扑救、逃生和救护技术。
6.出现火情及时到现场扑救和上报、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认真对待。
严格接受学校及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及学校的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责任书学校教职员工每人一份,由各级部、处室存档备查。
姓名(签字):
安丘市东埠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