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在校安全,特制订学校门卫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门开关时间
1、校门开关时间分为秋冬季和夏秋季两套。
2、学生在校时间段内,不得随便出校,如因特殊原因切需出校的,须由班主任教师出示书面证明,门卫工作人员方可放行,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二、实行门卫在岗工作制度
1、校门开关门时间段,门卫工作人员应亲自在岗,做好开门、关门工作。
2、校门开放期间,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学校。
3、门卫工作人员可利用校门关闭的时间段,合理安排好送报等工作事宜。
4、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5、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6、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7、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8、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9、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三、实行外来人员电话接防、门房接待、验证登记制度
1、一般情况下,由门卫工作人员安排校外来访人员与校内被访教师电话联系,被访教师可前往门房值班室进行接访工作。
2、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或外单位人员需进入学校洽谈有关工作事宜的,由门卫工作人员验证来访人员身份,并电话请示学校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允许校外来访人员进入学校教学楼内。
3、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门卫工作人员应做好校外来访人员的接防、验证、登记工作。校外来访人员应配合门卫工作人员,主动做好验证登记工作。
四、实行清校工作制度
在学校师生全部离校后,门卫工作人员应进行清校工作,并及时关闭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