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
湖岭镇繁华路(含下者村、繁湖居委会、大同村)西侧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均靠山而建,长期以来已经多次出现滑坡塌方,并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中37间民房(其中金秀龙1间漏登)已经被列入温州市“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属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危险区。为了消除这个灾害隐患,我镇决定将上述区域内的民房进行搬迁避让,特请示如下:
1.组织相关部门对繁华路西侧房屋进行评估确认,将其纳入地质灾害区域统一进行搬迁避让;
2.对搬迁避让的房屋以自然间为单位进行安置;
3.搬迁避让后,对该地质灾害点的边坡进行统一治理;
4.对搬迁避让的用地指标予以大力支持。
以上请示妥否,请示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