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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门面合同 篇3

2024-07-18 来源:独旅网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出租给 乙方做商业经营使用。

  二、租金:每月租金 整(¥ 元);押金: 元。

  三、租期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四、房屋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价按国家要求标准计费,租赁期满,乙方应缴清相应费用。

  五、付款方式: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 整(¥ 元)先付后使用。

  六、乙方租用期间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格局或空间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租期结束后将房屋按要求恢复。

  七、乙方租用期间不得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八、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房屋的各项基本设施完好(如水管、电路之类等),租赁期间出现的房屋基础设施故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问题造成的个人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给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九、租赁期满,乙方的物质与设施由乙方自行全权处理。

  十、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合同扣除押金填补甲方损失: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30天的;

  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3、从事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联系的。

  十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租赁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涉及房 屋使用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超过20天的。

  3、乙方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房屋 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十二、如房屋在租赁期间通知将被征收或拆除,此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配合交房,并享有一个月的交房准备期,此期间免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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