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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分家协议 篇21

2024-07-18 来源:独旅网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 。

  股东到会情况:、等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同意原股东在本公司投资股权万元、原股东在本公司投资股权  万元(共计  万元),分别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股东有限公司。

  二、同意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公司新股东。

  三、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由有限公司独家出资。

  四、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五、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股权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全部免除。

  六、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股权的股东享有或承担(含转让前的债权债务)。

  七、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会解散,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   %通过。

  全体原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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