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从湖北迁到湖南,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湖北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湖南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