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辆号牌号码为 中型特殊结构货车,品牌型号为解放 ,发动机号码为 ,车辆识别代号为 货车一台抵给乙方用于偿还甲方所欠款项。
二、甲方确保协议中转让车辆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自本协议双 方签订之日起甲方与乙方已无任何债务关系,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欠款均已结清。
三、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在十日之内对车辆进行过户,甲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未过户期内发生任何法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责。如十日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过户,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收回并认同乙方已放弃主张权利。
四、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发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