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同学:
今天受命作为教师代表发言,我百般不情愿,倒不仅是因为代表的无权,更主要地是因为教师这个词。它残酷地告诉我,在别人眼里,我的青春已经散场,曾经志在四方的少年或小鲜肉成为了不那么猥琐的大叔。好吧,那我只好以羡慕嫉妒但没有恨的过来人心情对你们说:“你们的自由青春开始了!
在中学时期,开学日是最不受待见的,它意味着每天要同时面对枯燥的教科书、无趣的生活、一本正经说教所谓正确三观的班主任,安慰的是每天能见到自己班或隔壁班的那个他/她。但从现在起,你们的自由青春已不再是单纯美好而抽象的字眼。早就受不了被灌输教化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了吧?现在你们可以自由地阅书阅世阅人,去经历去实践去比较,从一个少不更事的纯良少年,成长为一个自主建构了属于自己的思想与信仰体系的青年人;早就受不了整天写作业上课、早自习晚自习、随堂考月考模考的枯燥生活了吧?现在你们可以自由地挥霍自己的兴趣和天赋,能吵的去打辩论,脚不臭的去踢球,手痒的去找何家弘老师练两把羽毛球,爱玩的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甚至都想不起去请假,实在没事了还有学生会可以去;早就受不了高中牵个手都偷偷摸摸担惊受怕的地下党生活了吧?(等等,现在的高中还是这样吗?)但从等会儿散会起,你们可以自由地想着招儿去勾搭和暧昧,有机会把“校园里的女神/男神”转变为“家里的女人/男人”,虽偶有畏惧与失利,却也会勇往直前、乐在其中。现在,是你的地盘你做主。
但是,在我对自己过往奋斗历史的审美化想象之后,我是不是也应当遵循我们的校训“实事求是”说另外一些话呢?对于某些学生而言,蔡元培先生的总结是精到的:“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光阴虚度,学问毫无。”也许,自由的青春本身就包含了青春的责任。
从现在开始,培养法律人的规范思考,有所“专精”。对社会的解剖观察,不是游戏中的“切西瓜”那样随意乱砍,而总要从一个角度切入,法律人的角度就是规范。如果女生问男朋友那个亘古的难题:“你带我和你妈去玩,我们都掉进河里,你只能救一个人,你救谁”,男生会回答:“你是我女朋友而非配偶,我对你不负有义务,而我对我妈负有赡养义务,从法律而言我应当救我妈”;而女生会反驳:“赡养义务包含了这种情况下的救助义务吗?你组织我出去玩这个先前行为没有产生对我的救助义务吗?”恭喜,你们已经进入规范思考了。
但是,规范并非是骨感的,它与现实一样或近似丰满,所以,从现在开始,多读些书吧,尽量“博雅”!读书“好”,这绝非因为“黄金屋”和“颜如玉”这么功利的目的,甚至读书无助于达到这些目的,读书是为了人格的尊严和诗意的人生;读“好”书,读些经典的著作,不沉迷于微博、微信体和淘宝体,找到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好”读书,将读书作为一种乐趣和生活方式,兴趣是解决专精和博雅之间张力的最好方式。常去去图书馆,满足自己的智识需求,只是别幻想能如方立天教授那样在图书馆里拥有自己的书桌,还是早去占座吧。
所以诸位,自由的青春有汗水的飞扬,感情的挥洒,还有阅读的浩叹,思想的激荡。如此,法律人成为社会的情人,因此,既是社会的奴隶,也是社会的主人;如此,横刀立马,与这个世界谈谈,风雨一壶,满地江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生如夏花,简称“如花”;如此,在我们简称RUC的大学里,你的疑问句“Are you seeing?”最终会变成自豪的感叹句“Ah,you see!”。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