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大寺镇屯首村委建设。
二、施工方式 ;甲方负责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完工验收后一个星期内付清款。
六、工期要求;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和安全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