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将宪法精神贯穿到我市教育系统各个领域,使尊崇宪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个师生普遍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要求
(一)加大推进力度,积极组织参加教育部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教育部部署此次竞赛,是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创新举措,更是检验各地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成果的体现。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省教育厅对各地市教育局组织参赛工作情况实行每天通报。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局属学校要抓紧全面发动,尽快组织学生注册、答题。市教育局将对此次竞赛参赛信息做跟踪督导,并适时通报参赛成绩。
如在大赛组织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与竞赛承办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相关技术人员联系。县级教育局参赛咨询联系人:孙、付,联系电话:;学校、学生参赛咨询联系人:史、潘,联系电话:。赛事咨询QQ群:。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局属学校要积极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宣传活动,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宣传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等灵活多样、师生欢迎的形式,把活动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和学生,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三)注重扩大宣传,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区县、各学校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注重扩大宣传,确保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掀起声势浩大的法治学习热潮。要通过设立宪法宣传栏、宣传墙、宣传网页、教育广场、教育长廊等形式,利用校园报纸、广播、电视台,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故事,大力宣讲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环境。利用国家宪法日的时机,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立活动档案。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将列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评价考核体系。各区县和局属学校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活动图片资料于12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政法科。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