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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制度 篇8

2024-07-18 来源:独旅网

  一、目的

  使科室的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急诊科室。

  三、职责

  (一)病区设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向院领导及设备科报告申请。

  (二)病区的设施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三)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四)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向设备科申请报废、更新。

  四、工作程序

  (一)病区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国家规定的病区设施要求配置病区所需设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收集设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加的设施、器材,填写购买申请单,送医院领导审批。

  (三)护士长负责对购买的设施及器材进行建账管理,并按病区及编号标识在醒目的位置。

  (四)护士长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五)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设备科。

  (六)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七)一切抢救器械、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八)病区的急救设施不准挪用、外借,非急救设施原则上也不准挪用,若其他科室要作短暂的借用,也要有登记,杜绝以私人的名义借用。

  (九)护士长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科室所有设施、器械,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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