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补充文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补充文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完成招标范围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中标价为合同价(除合同专款另有约定外);经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最终工程价。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合同价为:金额(大写)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价款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7)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提供履约保函后正式生效,至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且保修期满,同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