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单位名称):
本院在审理(执行)(写明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名称或姓名、案由和案号)一案中,发现(写明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为此,特建议:
(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请将处理结果于收到本建议书之日起x个月内函告本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x年xx月xx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