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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防止资产流失的手段

2024-07-19 来源:独旅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主旨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司法机关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或扣押。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紧急情况、保全对象与案件有关、保全财产价值相当、及时撤销保全等要求。

法律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一种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因而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

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可能因被告人或其他人的行为导致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能或难以得到执行时,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从而保证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里的查封和扣押,即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应当注意:

1、必须存在紧急情况,即被告人或其他人可能实施一种行为导致法院未来作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可能无法或难以得到执行。

2、财产保全的对象限于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对于与被告人和本案无关的财产不得进行保全。

3、保全财产的价值必须相当于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价额或金额,不能大于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价额或金额。

4、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如果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据以采取财产保全的原因消失,应当及时撤销财产保全。

拓展延伸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当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为保障原告在民事诉讼中的权益,采取的一系列财产保全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确保被告在刑事案件中的财产不会被转移、隐匿或损毁,以便在民事诉讼中能够充分履行赔偿责任。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包括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查封被告的财产、扣押被告的贵重物品等。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有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结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是确保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的重要手段。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保护被告人的财产不被转移、隐匿或损毁。这些措施必须针对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并且价值相当于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金额。一旦案件情况发生变化,财产保全措施应及时撤销。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有效维护原告的权益,确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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