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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双方都有哪些义务呢

2024-07-19 来源:独旅网

离职时双方的义务包括: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其他。用人单位的义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其他。

一、竞业限制是否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不支付补偿金是无效的。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遵守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二、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怎样办理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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