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是没有义务为原公司无偿工作的,除非是涉及个人的财务审计、未完全交接完毕的工作需要配合之外,其余的无偿工作是不可以的,应当为劳动者支付报酬,也就是说需要有偿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