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人打了之后是立马做伤残鉴定还是等出院治疗后做伤残鉴定
1、伤残鉴定一般在出院后做。构成几级伤残是由伤残鉴定部门鉴定的。就是说,鉴定部门说几级伤残就是几级伤残。但是,鉴定部门不是医院,是由你们当地的司法部门委托的专门机构鉴定。只有这个专门机构鉴定的结果才是法院承认的结果。至于你们当地的专门机构是哪里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部门。
2、你找到鉴定部门后,他们会问你伤者的具体情况,然后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鉴定。这就需要你把现在的病历和CT交给伤残鉴定机构看。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骨折,则需要3个月的观察期。就是说,从你们出事开始算,3个月零一天可以鉴定,早了不给鉴定。我是说一般的骨折,至于具体的伤势你要问鉴定机构。
3、鉴定完伤残的等级以后,国家对伤残补助和护理费用有专门的规定。然后根据你鉴定出来的伤残的等级确定伤残补助费和护理费的。
在住院之后就开始做,故意伤害罪伤残评定标准是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确立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的鉴定依据和统一的等级划分标准。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等。
从《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中的规定来看,在被人打了之后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至于被害人什么时候去做伤情鉴定,这个法律方面没有规定,但出于对案件的处理,公安机关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之后,被害人应当尽快去做伤情鉴定。针对具体内容。下面由重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有所帮助。
二、被打后多久做伤情鉴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三、“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
(一)确定的鉴定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对于不同的委托目的和要求,其鉴定的期限也是不同的:
1.伤情鉴定(轻、重伤及轻微伤)
(1)根据原发性损伤的伤情,伤后便可进行鉴定;
(2)遗留功能障碍的,如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要等到伤情稳定、治疗终结后再行评定,一般在损伤后90天内进行。
2.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评残、工伤评残等)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二)提出鉴定的机关不同
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可由当事人、用人单位、交通事故双方、公检法等送检部门申请,委托主体较宽泛。
(三)鉴定意义不同
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四)鉴定的标准依据不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公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而伤情鉴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
(五)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六)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被他人殴打,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故意打人,在做了伤情鉴定之后,如果伤情是属于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那么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当中的规定,构成本罪的一般是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是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通过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可以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以上内容就是重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您整理的关于“被打后多久做伤情鉴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会给您最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