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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未报告既往病史为由拒赔麻痹性瘫痪,是否可以上诉?

2024-07-22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等规定,未报告既往病史是否属于拒绝理赔的正当理由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未报告既往病史属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且该免责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则保险公司有权以此为理由拒绝理赔。但如果未报告既往病史并非免责条款,或该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则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免除保险责任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但不得减损保险人的义务。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并且应当将该条款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保险人不得以违反公序良俗、欺诈或者引诱被保险人投保等手段达到减少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的目的。

4.《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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