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2、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口香糖、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3、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4、未经批准从事销售活动、派发印刷品;
5、吸烟、列车内饮食、躺卧、乞讨、卖艺;
6、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有损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
法律依据:《苏州市轨道交通乘车规则》 第八条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口香糖、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四)未经批准从事销售活动、派发印刷品;
(五)吸烟、列车内饮食、躺卧、乞讨、卖艺;
(六)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有损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