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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义务抚养孙子吗?

2024-07-22 来源:独旅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具有抚养义务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被抚养或赡养人的父母或子女死亡或者无抚养或赡养能力主要是子女在未成年时父母双亡,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抚养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承担抚养的义务。

(二)被抚养确实有困难需要被抚养,祖孙之间扶养关系的形成必须建立在一方确实有困难的基础上;

如果被扶养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或经济来源,完全能负担自身的生活所需,那么,就不能要求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其抚养义务。

(三)承担抚养的人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如果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义务人没有一定的抚养能力,那么就不能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此外,如果被抚养人有多个人时,那么需要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丈夫死后孩子怎样才算归谁

丈夫死后,孩子的抚养权视情况而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孩子也可以由父母之外的人抚养。具体规定如下: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死亡的,如果女方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女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子女则由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如果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的,子女也可以由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

二、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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