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不可以随意放弃和转让。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才能放弃继承权,继承权不能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受欺骗、胁迫等,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放弃继承属无效行为。放弃继承可以反悔,但时间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如放弃继承在遗产处理之后,即不予承认,因为遗产一旦处理,则继承已经结束,法律如果再行支持反悔,将使遗产处理问题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遗产的利用和效益的发挥,也将使遗产分割后已经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受到影响。
一、放弃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放弃继承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意思必须在继承开始后做出;
2、遗产分割前应当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无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都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二、放弃继承权怎么打印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打印。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可以打印,签字、日期部分必须手写。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