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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突然停止发放,我该怎么办?

来源:独旅网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和领取方式,以及停发情况。失业人员可在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然后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也不得跨地区重复申领。停发情况包括期满、就业、死亡、服兵役、移居境外、判刑等。失业补助金的申请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手续,通过后次月15日后可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失业登记,由社保中心按月发放。

法律分析

找人社局解决,协商不了可以提起诉讼。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富士康失业补助金停发了吗

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且失业补助金遇到下列情况时会停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3.有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以及被判刑收监执行等规定内的情况;

4.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失业补助金是提供给不具备申请失业保险金但是生活的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所用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失业补助金是一种临时补偿,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请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以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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