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特征是继承权恢复请求权所具有的:
1.该权利是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继承人享有的权利;
2.该权利的行使目的是恢复继承人的继承权到继承开始时的状态;
3.继承权恢复请求权的其他特征。
一、继承产权是什么意思
财产继承权是自然人的合法权利之一,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等协议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否可以反悔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可以反悔,但不一定还能恢复继承权,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想恢复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为可以恢复的就可以。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了,是不能反悔的。
三、放弃继承后遗产已分配后悔可以吗
放弃继承后遗产已分配,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