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团队人员行为、建立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设立市场领导机构:市场策略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能够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全面分析团队情况,统筹规划、部署各项团队工作,培养人才及目标管理。
第二条:对关于公司及团队所存在的问题,必须遵守向上级反馈的原则,对于传播公司或团队负面信息的相关人员,一经核实,第一次*告,第二次停发奖金,第三次直接开除。
第三条:销售团队之间严禁出现抢线拉线行为、客户跳团队等恶劣行为,若出现以上情况,直接开除(根据公司规定,以首次到公司签到登记信息为准,保护期为七天)。
第四条:对于团队中领导人不负责任和不作为的,市场人员可以向公司申请领导人费用补贴(此费用从利益相关团队领导人收入的10%,直接介绍人收入的20%中扣除),若领导人不同意,可向公司申请成立*销售团队。
第五条:对于一个销售员的去留,由直接销售员和团队总负责人抉择,公司审批备案,其他人严禁参与。
第六条:市场中出现任何问题,采取逐级汇报,协调解决原则,若出现跨级直接找总经理或董事长的市场人员,对该人所属领导人进行罚款处罚。
第七条:市场中若出现以拉客户为目的,并许诺特殊政策或利益为诱饵的,一经查实直接开除。
第八条:公司客户信息严禁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的
原因造成姓名出现错别字的,需缴纳服务费100元;其他情况需缴纳服务费1000元>,本人写申请,销售员和团队领导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后交由技术部*作;对于忘记密码需要查看或者修改的,需缴纳100元服务费,服务费交至财务部,公司审核通过后直接递交至技术部*作。
第九条:市场中一经发现不正当男女关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开除。
第十条:市场运作中严禁有任何经济纠纷,如造成恶劣影响,直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