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10月10日
二、评选机构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美德少年标兵”10名,表彰“美德少年”4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中尚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xx年10月13日)的中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评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
区组委会按照13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至各学校,完成“美德少年”推荐、确认工作。各中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习美德标准、寻找推选“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推出本班人选,上报学校。各中校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定人选。9月15日前,各中校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团区委。
(二)初步筛选
9月16日前,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从130名候选人员中初步筛选出100名参加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
9月20日至24日,将10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上载至新闻网,并组织全区投票,网上投票结果占最终成绩的30%。
(四)确定“美德少年”名单
9月24日—25日,经评审委员会再此审定,确定10名学生为“美德少年标兵”,40名学生为“美德少年”。
七、表彰奖励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各学校务必根据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网络投票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评选出10名“美德少年标兵”,在首届“美德少年”表彰会上进行公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