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河北省人民医院
乙方:
建立城乡协作医院是加快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实现城乡卫生事业良性互动,进一步改善民生和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医院实地调查研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目标任务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力争通过友好协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通过技术交流、双向转诊等方法和渠道,进一步加强乙方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升乙方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最终达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的目的。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短期的、不定期的业务指导。
2、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短期的业务讲课培训。
3、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临时的义诊,健康教育和咨询等。
4、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疑难病症的会诊、查房、手术等。
5、应乙方要求免费为乙方培训进修生。
6、接收乙方转诊来的患者。
(二)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人员开展协作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协作工作的开展。
2、负责甲方人员在协作期间的管理。
3、承担甲方人员在乙方从事上述第二条(一)项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或者其他事故的相关处理费用 。
4、向甲方转诊患者。
(三)甲方与乙方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四)签订协议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协作医院可挂“河北省人民医院协作医院”的牌匾。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专家名义对外从事诊疗活动。
(五)双方协作期间,乙方出现的一切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人员参与乙方会诊、手术、查房、指导帮助开展新业务等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甲方可以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协助乙方处理。
三、本协议书本着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彼此支持的原则制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关协作医院的详细计划及未尽事宜,由协作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协作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作甲方(盖章) 协作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