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和遗赠在法律性质、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生效条件和方式等方面存在区别。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以被行使,而遗赠则没有此权利。赠与合同可以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遗赠必须是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外,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并且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以被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限制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三、赠与合同与遗赠有何区别
赠与合同与遗赠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
2.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
3.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4.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5.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法享有撤销权,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在行使撤销权时,赠与人需要及时行使,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撤销。另外,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一定限制,如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以被行使。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限制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与遗赠的法律行为性质、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生效的条件、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区别可参考上述分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
(一)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
(二)转让合同被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十三条 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十二条 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一)未在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
(二)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