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赠与人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公益性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赠与人可以在受赠人严重侵害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应在发现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该权利。若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即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解析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撤销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定条件,如赠与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合同应当是自愿订立的等。其次,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一般为合同成立后一定的时间内。此外,撤销权的行使还需要符合特定的情形,如赠与人受到欺诈、胁迫等行为,或者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最后,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符合撤销的条件。总之,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为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方可行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期限。赠与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此外,撤销权的行使还需符合特定情形,如受到欺诈、胁迫等行为,或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等。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提供相应证据。总之,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旨在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方可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