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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把财产转让给子女

2024-07-25 来源:独旅网

离婚将财产转让给子女手续如下:

1、携带离婚协议、离婚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直系亲属房屋赠与的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让登记;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

未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当事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确定赠与的成立。

一、子女将房产赠与父母的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房子赠与涉及到的房产过户手续处理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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