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作出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因为离婚案件有调解的程序,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会慎重对待,不会轻易作出缺席判决。但法院如果依法传唤被告或通过公告送达,并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