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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可以缺席审判吗

2024-07-29 来源:独旅网

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但以下情况可以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被告缺席,仍需要原告提供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原告仅仅陈述夫妻感情破裂,而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法院仍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原告拿出合法、真实、有关联的证据,而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会认定原告的证据,进而判决离婚。

一、民事案件是否可以不出庭

民事纠纷当事人能否不出庭,取决于案件类型。如果委托律师,原告本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婚姻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法院不出庭就拘留。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志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是指: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有限,如因病住院、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远离其他地方,出庭确实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及有关财产和其他问题。

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原告本人不出庭的,法院将撤诉;

2、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传唤传票,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可以撤回诉讼,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可以让原告到庭代替律师吗

如果是原告委托的律师,当然可以替原告出庭,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以下四种情形,即使原告委托律师,原告也必须出庭: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三、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因此,如果是离婚案件,即使原告有律师,原告也是必须要出庭的,律师不能代替原告,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果原告不出庭,只有律师出庭,法院可能会按照原告缺席审理案件,然后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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