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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书下来了还可以取保吗

2024-07-24 来源:独旅网

本文主要介绍了在符合取保候审和逮捕条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和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相关知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依法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律师也可以代为申诉、控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这一举措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法律分析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逮捕书下达后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等。

三、收到逮捕令后请律师有用吗

收到逮捕令后请律师有用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但又无法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

根据该条款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形;

3.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没有案件证据,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更为适宜的侦查措施;

5. 其他没有逮捕的更为适宜的强制措施。

因此,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形、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没有案件证据,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更为适宜的侦查措施、以及其他没有逮捕的更为适宜的强制措施。

结语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逮捕书下达后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注意,取保候审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收到逮捕令后,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并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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