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的外婆和男方的爷爷是亲兄妹,我们可以结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据此,您双方属于三代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有配偶者而重婚,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仍然与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重婚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对于重婚的,不仅要确认重婚者的第二个“婚烟”无效,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当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因此犯下了重婚罪,婚姻不仅无效,同时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本条中规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有本法第1048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即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优生学的考虑,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
(3)未到法定婚龄。本法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可以结婚的法定年龄。换言之,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应当在男女当事人的法定结婚年龄届至前提出或确认其婚姻无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