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需要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