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成年子女享有自主决定权,前配偶无法直接向子女申请探望权。但是,如果父母双方约定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等事宜,具有法律效力。前配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修改约定,以获得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协议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项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判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约定父母的抚养关系等事项应当写明,定期给予赡养费,并经过公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认为协议无效、不当或者变更协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